laloush 发表于 2015-1-27 07:53
刚刚在公交车上碰到老师了……
接上文。刚刚提及的那两种模式的手游与bilibili的收益请参照CF与麻花藤
还 ...
嘛~我这一次就当一起回复你两楼(#77,#78)了
得出这样的结论你是有经过思考的,但是思考被先入为主的偏见影响的比较严重。
比如说出了【而且咱只是针对你提出的维护运行费进行解答,并没有说要bilibili放弃网站运行。】这样的话,显然是因为偏见的影响,我从来没有说过或者暗示过你说的是要bilibili放弃网站运行。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是因为你带有偏见的参与讨论,然后不顾一切的视图说明你是正确的。
71楼我回复的时候有半句话没说,那就是用b站给b站的游戏引流这件事,为什么即使这样也不能把游戏的收入算作b站的。因为我想如果你看了我的比喻,再有点思考的话,这个问题就很容易想明白。如果你看了我的比喻,没有任何思考,还带有之前的偏见继续你的思路,那你肯定会提这个事情。然后你掉坑里了。。。这种时候对于被偏见蒙蔽了掉坑里的人,补一刀再留半句,在下一个坑边上等着补刀才是网上讨论的乐趣所在2333333,嘛这次我就不补刀了。
对于77楼的观点,那么现在想一下,如果你开了一家牙膏厂,和一家洗发水厂(恩,比如联合利华),牙膏厂赚钱,洗发水厂赔钱,那么牙膏厂的收益能算洗发水厂的收益么?所以不能说“那种的收入就是归bilibili(此处指代b站作为视频网站)的”
关于78楼,你自己也说了有的游戏是要支付“广告费和提成”== 报酬的,既然如此b站自己的游戏应该怎么算?这种时候是要部门间结算的。能计算在网站头上的收益,只有b站出卖流量、展示位置应该获得的部分,剩下的应该计算在游戏部门上。因为游戏创造了巨大的收益,还是游戏运营的成功导致的,即使不是b站的游戏,也可以花钱来买b站的流量,买b站流量的人不可能把游戏所有的收益都给b站来买,只会支付b站流量应有的价格而已。
那么,这次我挖的坑在哪里?